本网讯 6月6日,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 在北京颁奖。全国共有60位传承人获得此奖,贵州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获此殊荣。
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志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专家代表与60名获奖传承人及各省(市、区)非遗中心等的相关负责同志共150人出席颁奖活动。
颁奖活动由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吕品田主持。文化部部长蔡武发来贺信,王文章作讲话,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代表刘魁立发言。
“薪传奖”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面向中国内地和港、澳、台地区,为表彰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做出杰出贡献的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而设立的专业奖项。“薪传奖”获奖人选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或专家提名,并经主办单位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著名专家评审确定。“薪传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者可获得由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奖杯及奖金(人民币)2万元。
在颁奖仪式上,王文章在讲话中说,在第七个“文化遗产日”来临之际设立“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对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进行表彰,对逐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具有重要意义。他希望“薪传奖”在表彰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社会激励机制,为探索符合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规律的保护方式,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的内在动力做出贡献。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宣读了蔡武的贺信。贺信说,“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工作机构首次对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杰出传承人进行评选和颁奖,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进一步开拓了思路,丰富了内容,创新了方式。实践证明,文化的繁荣发展,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大型民营企业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出资设立“中华艺文奖”基金之后,再次出资设立“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更加体现其“富而思进,回馈社会”的企业责任感。
获奖传承人仵应文、乌兰在颁奖仪式上作代表发发言,表示将认真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的责任与义务,不辜负国家的希望、不愧于社会各界的支持,把中华文脉一代代地传承下去。
这次“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从1488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遴选出60人进行表彰,贵州侗族大歌优秀传承人成为其中之一。
吴品仙于2008年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名录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她从小受到侗族大歌的熏陶,在其师傅吴婷慧的培育下,13岁就考进黎平县“民间合唱团”,1959年7月,被选入中央民族歌舞团当演员,后回黎平乡镇从事文化艺术工作至1996年退休回家。吴品仙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投入到自己钟爱的侗族大歌事业上来,为保护、弘扬侗族大歌作出了突出贡献。
作为歌手,吴品仙从小就喜欢唱歌,在多年的学习和演出中,她熟练地掌握了三龙社区所有的侗族大歌,并且掌握了该社区的拦路歌、敬酒歌、赞歌、礼俗歌、琵琶歌等800余首。在歌班里,她不但是领唱,还是歌班的核心歌者。在县内,每次重要节日,重要接待演出都听到她和她歌班或徒弟的歌声;对外演出中,她和她的歌班经常应邀北上京城,南下深圳,东到上海,西抵西安等20多个城市演出,为宣传侗族大歌、弘扬侗族文化作了突出贡献。(王炳忠)
文化部副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讲话
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宣读文化部部长蔡武的贺信
传承人代表讲话
颁奖现场
侗族大歌表演
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
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获奖(一)
侗族大歌传承人吴品仙获奖(二)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