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文化部批准设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这是我国2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实验区位于贵州省东南部,总面积3.03万平方公里,辖1市15县,境内居住着苗、侗、汉等46个民族,总人口488.65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81.7%,其中苗族人口占43.3%,侗族人口占30.4%,是我国苗族、侗族人口最为集中的聚居区。
2017年1月,《黔东南民族文化生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6-2030)》获文化部批准实施。黔东南州以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契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围绕“遗产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目标,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保护孕育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人文环境和自然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目前,实验区内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3处(侗族大歌);国家级56项78处;省级218项307处;州级329项417处;县市级1590项。
从江小黄千人唱侗族大歌 摄/邹学军
|壹|
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
加强整体性活态保护
黔东南州充分用好民族文化和生态环境两个“宝贝”,深入推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致力于维护文化多样性,保持文化生态平衡。
一是注重生态的整体性保护。2015年10月,《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颁布实施,将文化生态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其中,为文化生态保护提供法规保障。目前,黔东南实验区内有世界自然遗产1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1处;有国家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地质公园1个,国家湿地公园3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6个,126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名录,409个中国传统村落名录。在抢救、保护和传承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同时,连同与它共栖的生态环境一起加以保护,保持生态平衡。
二是注重文化的整体性保护。保护的对象主要是实验区规划范围内各民族传承的非遗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包括相关的自然生态、历史遗迹和其他文化遗产。通过整合传统村落、生态博物馆等资源,按照族群、项目、传承人的横向联系和交互影响,促进黔东南各项非遗项目的整体性保护。实验区建设过程中将境内的文化遗产保护范围分为:雷公山、云台山、月亮山三个苗族文化整体性保护区域;南侗、北侗两个侗族方言区的整体性保护区域;清水江木商贸易文化传承路线等传承区、都柳江苗族侗族迁徙文化传承线路和㵲阳河古驿道文化传承线路三个传承区域。如此,较好地保护优质的文化基因,为文化持续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
2020年从江县侗族大歌百村歌唱大赛完美结束(从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贰|
强化非遗传承人培养和管理力度,
实现人才技艺整体提升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是民族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和典型代表,在非遗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替代。除了要保护好实验区内的公共文化设施及周围的自然环境外,最重要的是保护传承人。
一是建立健全传承人保护体系。至今黔东南州成功申报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48人、省级170人,评审认定州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94人、县市级4013人,建立了完整的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为实验区的建设与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出台政策,加强传承人管理。2015年以来,制定出台了《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管理体例规范》等管理办法。规范管理各级传承人,明确传承人必须每年新增带徒数量,同时做好进校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开展非遗传承、传播工作,确保非遗有效传承。
三是加强传承人队伍培训。“十三五”期间,黔东南州完成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累计超过5万人次,其中完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和“省级非遗传承人群培训”共计32期2368人次;县级层面培训及各类延展培训4.8万人次;推荐230名优秀非遗传承人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国内一流工艺美术高校参加传统工艺研修培训。通过各种培训,不断提升非遗传承人群传承实践水平和创新能力。
侗族琵琶歌邀请赛 (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叁|
以法治化、产业化、科技化等措施推进全民参与,
打造高质量文化生态保护样板
加强法治建设,保护文化生态。为深入推进实验区建设,促进文化生态保护,近年来,黔东南州先后制定颁布《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医药侗医药发展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锦屏文书保护条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月亮山梯田保护条例》《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㵲阳河流域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为保护文化生态提供法律保障。
开展非遗进校园,促进薪火相传。建立非遗进校园名录体系。目前实验区有非遗进校园示范学校323所,其中省级52所、州级71所、县级200余所,通过项目学校的带动,有1000余所学校常态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探索出“以两高校为龙头,以县级职业学校为骨干,以项目示范学校为带动”的非遗教育模式,即以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以全州16所县级职业技术学校为骨干,以全州323所中小学为带动的非遗教育体系,推动非遗职业教育发展,促进非遗薪火相传。
非遗进校园——戏师在教学生练习 摄/金可文
加强生产性保护,助推经济发展。目前,实验区已形成国家、省、州、县四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名录体系。现有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66处,其中,国家级3处、省级23处、州级26处、县级119处。2020年,黔东南州83家非遗企业入选第一批省级非遗扶贫就业工坊名单。在贯彻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过程中,形成了以刺绣、银饰、蜡染、竹编等为代表的民族工艺品产业体系。
侗族大歌百村歌唱大赛(黎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截至2020年底,全州从事刺绣、银饰、蜡染、民族服装等民族工艺品生产的个体和企业(合作社)达6221家。2019年,全州年产值100万以上民族工艺品加工企业完成产值17.28亿元。推出了舞水云台、蝴蝶妈妈、黔森源竹编、侗品源蜡染、石桥黔山古法造纸、宁杭蜡染、思州石砚、亮欢寨酸汤、苗族泥哨等一批知名的非遗旅游商品品牌,助推了黔东南州社会经济的发展。
天柱县大戏团 摄/蒋家林
加强非遗传习阵地建设,促进非遗传承创新。实验区总结出一个“以非遗小镇(街区)为引领,以非遗综合性展示馆(博物馆)为重点,以村级非遗传习基地为支撑”的非遗传习阵地建设模式。
一是汇聚非遗资源,打造非遗小镇。先后打造了丹寨万达非遗小镇、从江县銮里非遗小镇、凯里大黔集非遗创意产业园、凯里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黄平旧州古镇等一批非遗特色小镇,引进非遗传承人及地方特色非遗项目进驻,带动了非遗经济快速发展。二是支持建设县级综合性非遗展示馆。
苗歌大赛(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2017年至2020年,实验区先后支持建成黔东南州民族博物馆非遗展示厅、凯里市非遗博物馆、雷山县朗德非遗博物馆、镇远县非遗博览馆、黎平县肇兴侗族文化展示中心等一批综合性非遗展示馆,为非遗研学、传承传播提供平台。三是设立非遗传习中心。先后建成雷山县格头村(苗族医药)、麻料村(苗族银饰),从江县高华村(瑶族药浴),黎平县述洞村(侗族大歌)4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指导站。并公布认定94处州级非遗传习中心(展示馆、基地)。截至目前,黔东南州有各类非遗传习中心(基地、所)358处,民族文化保护阵地进一步扩展。
打造非遗主题旅游线路,促进文旅融合。黔东南州依托非遗传习基地、传习中心(所)、扶贫就业工坊、特色街区等场所空间,推出“苗疆非遗研学主题体验走廊”和“ 百里侗寨非遗主题体验走廊”两条精品线路,涉及人类非遗代表作1项(侗族大歌)、国家级非遗项目44项、省级157项;有非遗小镇2个、州级以上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1处,非遗展示馆10个,非遗传习基地(所)20处,各级非遗传承人100余人。2020年10月,黔东南州侗族非遗深度体验游入选全国12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在这一趋势带动下,黔东南州许多从事乡村旅游服务的民俗户、农家乐、乡村民宿、度假村等也主动加入“非遗体验点”行列,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内生动力。
天柱县大戏表演 摄/金可文
非遗数字化,构建非遗保护新生态。2019年率先在16县市安装贵州省非遗数字化著录与存储应用系统,实现州县两级非遗数字资源共享。2019年12月开展黔东南州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非遗资源数字化记录工作,对全州30个国家级、3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开展数字化记录,形成33个综述片,累计容量超过10TB。2021年1月开展黔东南州省级、州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对32名70岁以上省、州级传承人,采用数字多媒体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抢救性采集记录传承人口述、项目实践、传承教学等内容,推进非遗数字化保护,让非遗在现代文明中真正实现活态传承。
2019年第二届苗族民歌百村歌唱大赛(剑河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坚定群众文化自信,增强群众文化自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离不了文化主体与人民群众的文化自信、文化自觉。实验区出台的政策与采取的措施,促进了许多非遗项目由濒危向繁荣转变。侗族大歌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后,其流布地黎平、从江、榕江县的各村寨群众,学唱侗族大歌热情高涨,通过学歌、唱歌、赛歌等活动传承侗族大歌。近十年来,各地每年举办“侗族大歌节”“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侗族大歌百村歌唱大赛”等系列活动。一些原来没有唱大歌习俗的侗寨也开始学唱侗族大歌,并激发了周边其它民族传承本民族文化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台江苗族姊妹节踩鼓(台江县文体广电旅游局供图)
雷山县麻料村2017年6-8月共组织28名银匠参加文化部实施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经过培训后受到启发,坚定了回家开办银饰工坊的决心。采取“公司+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吸引村里的银匠回归。集资100万元,申请扶贫资金58万元,成立了“百匠银器合作社”“银绣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银匠协会”等合作组织;将村里废弃的小学改造成银饰加工坊和银饰刺绣传习馆。通过激发当地人民群众文化自觉、文化自信的内生动力,使曾经的“空巢村落”重焕生机,让传统工艺成为乡村振兴的引擎。
来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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