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仡佬毛龙”主要流传于贵州省石阡县龙井、汤山等乡镇的宴明、龙凤等仡佬族村寨。石阡位于贵州省东北部,隶属铜仁地区,总面积2173平方公里,东毗江口、岑巩,南接镇远、施秉,西连凤岗、余庆,北交思南、印江,县城距地区行署所在地铜仁149公里,距省城贵阳320公里,是一个深处贵州东北部腹地的山区小县。
关于“仡佬毛龙”的源流无明确历史记载。从“仡佬毛龙”的主要制作材料——竹,以及其“求子”的表演功能等方面看,毛龙应源起于古代仡佬的“竹王”崇拜和生殖崇拜。据《石阡县志》记载:“灯从唐代起”,在当地,“毛龙”属“灯”之一种,故可推测“仡佬毛龙”历史可追溯到盛唐时期。从民国《石阡县志》所记载的“仡佬毛龙”在境内活动的主要情况来看,清末直到解放前夕,“仡佬毛龙”已盛行于全县各民族村寨之中。
石阡“仡佬毛龙”是以仡佬族民间“龙神”信仰为主的一种信仰民俗活动,活动时段为每年大年三十夜至正月十五、十六。首先是准备阶段,时间为大年三十夜至正月初二、三,由当年“堂主”带领2—3名既有点文化又有点修养的人到各家各户集资,俗称“化公德”。然后,指定办事能力较强的青年人采购本地无法采集的“扎龙”所需材料。其次是请篾匠师傅烧纸“破竹”,选定一个适当的场所设立“灯堂”,请艺人“扎龙”,同时召集寨邻男性老少共同参与,亦为自发传承“扎龙”技艺。最后是“玩龙”。扎好了“毛龙”,先请先生选定一个好日子(一般在正月初六、初七),举行开光、请水仪式后,才能走村串寨或集中表演。“开光”时,在堂主(头人)家屋内焚香烧纸,先生要念咒语,在“龙头”、“龙尾”上用香各烧三孔,谓之“通气”(即成“龙神”),接着出门到本寨附近的祠堂、洞、有水的河沟或水井处“敬祖请水”,然后才到村寨或城内家家户户“玩龙”。一般到正月十五、十六便是“烧龙”的日子。烧龙时,排列好毛龙队伍,敲锣打鼓(有的燃放鞭炮),行至事前选择好的地点,把事前写好的疏文焚烧,表示本寨诚心诚意玩了毛龙,敬奉了神和上帝,乞求保佑全村人民平安大吉的意思。与烧灯同时举行的仪式,是“放路烛”,即在烧龙的路上每隔五尺插上自己浇的路烛,其意表示放了路烛,“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家家户户平平安安”。烧完毛龙,将衣箱、锣鼓、剩余钱物送到下届堂主家中,进门后新的“堂主”招呼烟茶,招待夜宵。最后,大家向主人告别各自回家,这一年就算玩龙结束。
“仡佬毛龙”造型独特,毛龙形如蛇,尾似鱼,整条毛龙要用四、五百根火草杆扎成,看上去满身是毛,与其他民族制龙有较大差异。此外,“仡佬毛龙”原本流传于仡佬民间,后传播至当地的苗、侗、土家等民族中,并吸收了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仡佬毛龙”是仡佬族民族信仰的显现标志,其所蕴含图腾崇拜、宗教崇拜以及仡佬族语言、工艺、歌舞等内容,对研究仡佬族文化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石阡古代“仡佬毛龙”的传承以自发传承和自然传承为主,较为随意,但“堂主”即具有较高地位的年长的仪式主持人、毛龙扎艺人或龙头、龙尾的表演者,往往一个村只有一位。
上世纪中叶,石阡总计约200多个村子玩“毛龙”,但在“文革”期间,毛龙被禁,书籍被焚,发展受到空前打击。目前,自发性的活动每年仅有晏明、龙凤等8、9个村子,但随着老艺人相继辞世,年轻人不愿参与此项活动,毛龙活动虽然传承了形式外壳,但其实质性的文化内核——民间信仰消失殆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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