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网-黔东南频道 | 您的位置:首页 > 贵州文化网-黔东南频道 |
近日,受援人石某某将一面写有“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的锦旗送至黎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对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表示感谢。
据了解,2011年2月,石某某与陆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并于2012年1月育有一女,婚后夫妻感情和睦,然而从2021年3月,石某某开始联系不上陆某某,经过多方打听才知其妻子陆某某在外务工期间与其他男性同居生活。后其妻子陆某某起诉离婚,但石某某为了女儿有个完整的家不同意离婚,于是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但陆某某并没悔改,继续与其他男性同居,于2023年2月与同居男性生育有一子,于是石某某想起诉离婚并要求陆某某支付抚养费。2023年2月16日,石某某来到黎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并审核其经济状况后,决定立即给予援助,并于当天指派给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兰荣礼办理。在多方努力下,最终双方在诉前调解时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由陆某某承担子女抚养费60000元,陆某某自愿向石某某支付赔偿金20000元。石某某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人的服务态度和承办效果非常满意,赠送锦旗以表示感谢。
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原则,让法律援助时时有行动,处处有温度,让困难群体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感受到法治的温暖。
据统计,2023年以来,黎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304件,其中刑事案件234件,民事案件70件,其中为172个民工讨薪共计85.67万元,为群众排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
图为:石某某到黎平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赠送锦旗
责编:彭会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