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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工作中哪些行为有偏差,比对清单划出的‘硬杠杠’很快就能发现问题。”近日,黔西南州普安县纪委县监委在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开展调研式监督时,龙吟镇硝洞村纪检监督员曹某对监督组说道。
村级小微权力看似微小,却连着民生,关系人心向背。今年以来,普安县纪委县监委把推进清廉乡村建设作为强化清廉单元建设的重要一环,以管住“微权力”、严防“微腐败”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切入点,采取“统一派单+按期返单”的监督闭合方式,按月制定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方向,督促村级纪检监督员“照单履职”,全面发挥村级纪检监督员的监督“探头”作用,持续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管理,织密织牢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
随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大量惠民政策、项目资金向基层倾斜,加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任务日益艰巨。为着力解决村级纪检监督员“不会监督、监督不到位、监督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普安县纪委县监委结合当前工作重点,由乡镇纪委围绕村级“支书”“主任”“组长”“统计员”等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掌握的小微权力,对《黔西南州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廉洁履职“八严禁”“五十不得”规定(试行)》的负面清单进行再具体、再细化,汇编形成“小微权力”监督清单,发放给全县96个村(社区)级纪检监督员照单开展监督,并定期对监督情况进行调度,针对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由乡镇纪委采取提醒谈话、印发整改提示函、现场指导整改等方式推动解决。
“村干部处在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管理农村诸多方面的重要事务,直接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监督清单在为村级纪检监督员提供了监督‘指南’的同时,也给小微权力运行画出‘红线’。”普安县纪委县监委民生监督室负责人介绍。
将监督清单及时上墙公开,为村干部照单履职提供遵循。同时,村干部是否规范用权,村民对照清单一看便知,群众可根据公布的问题反映二维码参与扫码监督,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今年以来,该县已对14个乡镇、96个村(社区)发放监督清单31次,推动村级纪检监督员在防返贫监测工作、村级财务、民生项目、森林防火等方面开展督查75次,共推动解决问题80余个,受理村组干部检举控告7件。
“通过乡镇派单监督、村级照单监督的模式,让村级事务管理在贴身监督下运行,推动监督更精准、更聚焦、更有力。”普安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步将依托清廉乡村建设,在开展照单监督的同时,坚持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切实村级监督质效,让基层公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普安县纪委县监委)
【来源:黔西南州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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