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杨婧 通讯员 朱文华) 2月16日,省总工会、省人社厅、省企协/省企联、省工商联联合下发通知,2023年2月20日起至5月5日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3年集体协商春季集中要约行动。
《通知》明确,通过开展本次要约行动,确保全省集体合同签订率动态保持在85%以上,助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
要约对象主要为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为主体,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建会企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行业企业和新就业形态集中的园区;受新冠疫情影响的相关企业;集体合同已经到期,需要续签或者重新签订的企业、行业或区域等三类。
《通知》要求,尚未开展集体协商的已建会企业要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职工福利等开展普遍协商,通过协商帮助企业解决稳岗复工等问题,同时推进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推动企业建立符合技术工人特点的分配制度和有效激励机制。新就业形态行业要开展专项协商,快递行业就末端派费水平、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年度劳动报酬增长幅度、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休息休假、考核奖惩规定、带薪年休假等进行协商;货运行业重点围绕运价、客户服务、运输押金、保证金、技术服务费等进行协商;网约平台企业围绕外卖送餐员、网约车驾驶员报酬规则、平台派单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参加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诉求投诉渠道等事项进行协商。要针对后疫情时期的特点开展特殊协商,经营困难、效益下降的企业要把稳岗作为主要目标,围绕薪酬福利、工时制度、用工方式、工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生活费保障等涉及职工利益调整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经营正常、效益较好的企业要围绕工资增长幅度、奖金福利和津贴补贴分配、落实休息休假和工时制度等进行协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集中的行业要围绕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定额、计件单价、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幅度、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
《通知》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并利用资源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要积极培育协商典型,总结宣传一批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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