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从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聘书发放仪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退役军人代表及部分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等参加聘任仪式。
图为聘书颁发仪式现场(鲁畅 摄影)
在聘任仪式上,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安周传达学习了《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宣读了《中共从江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聘任陆远海等34名同志为从江县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志愿者的通知》和《从江县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管理办法(试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陆远海为“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代表颁发了聘书,对县司法局和律师及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并就开展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担当;二是营造氛围,提足干劲精神;三是真抓实干,切实发挥作用。
图为颁发聘书现场(鲁畅 摄)
受聘律师陆胜春表示,能聘任为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成员感到十分荣幸,这既是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信任,也是作为律师应尽的责任。在今后,将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的职业优势,竭尽全力为军人军属解决法律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图为合影留念现场(鲁畅 摄影)
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队聘书的发放,不仅体现了该县为服务退役军人搭建了重要平台和创新举措,也标志着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正式迈入了组织化、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下一步,该县将把法律援助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沟通联系和服务管理,用初心使命凝聚奋进力量,持续营造尊崇军人职业、尊重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和谱写从江退役军人法律志愿服务新篇章。
(鲁畅、李建福)
统筹:刘禹涵
责编: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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